一年一度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加之已设立十余年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近年新设立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比赛等,可以说,在更加突出类型教育特色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竞赛活动已然成为职业教育教学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表现形式。由于在国家“双高计划”建设申报中,将获得国家各项相关比赛(简称国赛)的成绩作为一项硬核条件,使得如何在国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已入选“双高计划”院校保持竞争优势,以及正在为进入“双高计划”而努力的院校取得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任务。
在国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前提,是要获得参赛资格。由于教育部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参赛名额具有限制性,是一种稀缺资源,为了取得国赛参赛资格,承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比赛或选拔赛,成为一条捷径。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比赛一般由相关职业学校承办。由于承办方在服务大赛的工作中,享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主场优势,容易取得好成绩。在这种情况下,争取比赛承办权便成为获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比赛优异成绩,进而取得参加国赛资格的一种前置途径。甚至产生了一种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比赛的承办权,就等于拿到了参加国赛入场券的不良思维。
任何一项赛事,公平公正是比赛主办方永恒的追求。为了使比赛更加公平,如何弱化承办学校的优势,一直是参赛院校师生广泛讨论的话题。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共享”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比赛主办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弱化承办学校的优势,成为组织比赛工作、促进比赛更加公平的一件重要事务。
理论源自于实践。在办赛实践中,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弱化承办学校的优势:
第一,建立监督机制,在组织形式上监管比赛过程。从问题导向出发,加强对比赛过程的监督。比如,严格设置各项承办条件,建立约束机制,公平、公正遴选承办学校;要求赛前、赛中相关事务开放,以更为公开的方式促进赛事公平;选派仲裁、监督等督查整个比赛过程。通过建立比赛监督机制,采取有力度的监管举措,强化对比赛关键环节的督导督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比赛的公平、公正。在实践中,当前各类比赛,包括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能大赛,普遍采取类似的监督措施。从效果来看,监督机制的建立,能够收到一定的效果。
第二,优化激励机制,引导比赛参与者强化培养能力。从目标导向出发,强化目标比赛成绩的权重。以目标赛事即国赛成绩为引领,促进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承办校应当也必须公平、公正地参与比赛。在实践中,河南省教育厅在举办2021年全省高职技能大赛的文件中,明确遴选赛项承办单位,要以参加国赛获奖成绩作为承办省赛的优先条件,即:参加国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学校,按获奖成绩排名,优先承办该赛项省赛;参加国赛获得三等奖,如有其他学校申请承办,优先其他学校承办该赛项省赛;在国赛中没有获得奖项,除特殊行业赛项,视为放弃承办该赛项省赛的资格。
这种目标导向遴选承办单位的办法,将会产生一定的后续效应。一是弱化了行政思维。通过行政方式取得承办权之后,如果没有在国赛中取得较好成绩,一方面,会大大降低继续争取承办比赛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会影响其并弱化争取承办权的行政思维。二是引入了激励机制。强化目标赛事引领,倒逼各个参赛学校包括承办学校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训练上,为广大参赛学校增加了备赛动力,努力去争取目标比赛的好成绩,而不能把争取承办权作为获取参加国赛资格的主要措施。三是强调专业思维。各学校要想在下一届比赛中取得承办权,必须加强专业建设,强化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培养能力,从而促进高水平学校建设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促进更好地实现提质培优的目标。
第三,强化评判机制,促进赛事更加公平。在评判环节,应当尽可能弱化承办学校的主场优势。比如,评判队伍的组建,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或委托相关机构来组建和聘用,一般不宜由承办学校来聘任。同时尽量加大评委专家队伍的组成人数,以更大范围的团队群体评判,削弱个别评委在比赛中的个人倾向,促进比赛更加公平公正。
第四,科学调和比赛的功能。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比赛要具备两个主要功能,一个功能是面向区域内各职业学校的全方位技能大赛,第二个功能是作为目标赛事的选拔赛。在实践中,各职业院校特别是“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更加看重的可能是第二种功能,就是为了实现参加国赛的目标,取得参赛资格。
面对这两个重要功能,一种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把两个功能区分开来。一方面要举办面向区域所有职业院校参赛的全省比赛;另一方面,省级比赛结束后,再根据目标赛事的需要举办选拔赛。但是这种办法,从追求效率的角度来讲,效益不高。因而,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做法是合二为一,使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比赛既具备区域内比赛的功能,也具备目标比赛的选拔功能。但这样也带来了现实问题,就是一些职业院校更加注重比赛的选拔功能,而忽视了区域赛事的重要功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也给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赛事带来了更多的功利性。
第五,努力实现由第三方承办赛事。技能竞赛活动的首要功能是评价。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我们认为,各项比赛的理想承办单位,是与所有参赛者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机构,可以是不参加比赛的学校,可以是与比赛没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也可以是其他社会机构等。尽管目前实现这个目标难度较大,但这是实现各级比赛更加公平,并有效促进赛事质量提升的方向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