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密集出台6文件 加强各类教师队伍建设
中新网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 马海燕)近日,教育部密集出台6个文件,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改革等,力求以点带面,着力破解涉及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
教育部今日向媒体介绍这6个文件出台背景时表示,中共十八大报告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强调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这一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工作特别是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
这6个文件分别是《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和《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等。
《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编制配备切实保证农村学校师资需求,多渠道扩充农村优质师资来源,建立健全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切实保障农村教师待遇。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健全青年教师选聘和人才储备机制,完善优秀教师传帮带团队协作机制,造就青年学术英才和学科带头人,优化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等。
《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要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建立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制度,完善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制度,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建立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等。
《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突出强调三个坚持:坚持“特教特办”、坚持质量数量并重、坚持特殊普通兼顾。
《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着眼全局,统筹部署教师教育工作,着力健全体系和完善制度,聚焦问题,强调改革创新,注重借鉴吸纳基层成功经验。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旨在建立优秀人才“共有共享”机制,解决了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四个核心问题:确定了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规范了兼职教师的管理,强化了兼职教师的身份,明确了聘用兼职教师经费来源。《办法》明确,兼职教师可按照相应系列教师评价标准参与职务评价,给予兼职教师从事职业学校相应教学岗位工作的专业身份。
如此多的教师队伍建设文件密集出台近年来并不多见。这批文件是在先后听取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地方师范院校等500多家单位,以及1000多位专家、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一线教师的意见,进行了7次重大的集中修改完成的。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加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项目。同时加强考核督导,建立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